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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城区委政法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 2020-04-20 17:36:40
来源 : 云城区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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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19724日至2019911日对区委政法委进行了巡察。20191114日,巡察组向区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不够突出方面

1.治学习不深不透。

整改情况:

1)加强政治学习,从思想上提高委全体干部职工对政治学习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我委从201910月起坚持连续13周每周组织委机关党员干部进行理论学习,党员干部学习时均能认真做学习笔记。同时,组织党员干部到邓发故居、春岗山党建主题公园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确保学习教育入心入脑,切实加强思想武装。

2)抓好制度的执行力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制定了2020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320191128日,结合在河口街道双上村委粤中纵队第四支队旧址、思劳镇梁桂华故居开展的爱国主义教育和廉政教育活动,组织委机关党员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并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班子成员的团结协作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

1)加强班子间的沟通交流,充分利用主题教育每周集中学习会、理论中心组学习、班子会和谈话交流等形式,强化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交流,促进工作互相配合,做到分工不分家,树立了全委“一盘棋”的思想,有效提高了整体工作效率。

2)通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先进人物事迹、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全面提高委班子成员的担当意识和大局意识,提振班子干事创业精气神。

3)充分利用谈心谈话制度,对工作态度不积极,工作作风不扎实,大局观念不强的班子成员进行谈话提醒,整改期间,共开展了谈心谈话12人次。

4)进一步厘清了政法系统党委与政法委机关的关系,发文、办文等各项工作按职责厘清,区分职能分别抓好工作落实,提高了工作效率。

3.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肃。

整改情况:

1)按照民主集中制议事原则进行决策,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会议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记录,真实反映讨论情况。

2)进一步严格执行委机关财经制度,明确凡是经政法委账户开支的,无论是扫黑除恶经费还是其他专项经费,均需按委机关财务流程进行审批。

4.综合统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待进一步加强

整改情况:

1201911月至12月,区扫黑除恶办组织全区各单位开展“扫黑恶、齐参与、创平安”宣传周活动。与此同时,先后对全区8个镇(街)、27个区直成员单位就2019年以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2020113日至17日对各镇(街)和成员单位2019年度下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评估督导工作。经整改,全区线索总成案率大幅提高,涉黑恶案件办理速度大幅提升。

2)纵深推进“打伞破网”取得较好进展。经整改,201911月以来累计打财64969.8736万元,打财断血金额在5个县(市)区排首位。

3)挂牌整治成效显著。巡察整改期间,云城区打击涉黑组织取得“零”的突破;被挂牌整治的1个街道、3个村委、2个行业均较好地完成了涉黑涉乱的整治任务,目前已按照市扫黑除恶办的要求,开展了自查自评,准备向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申请摘牌验收。

5.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责任压得不实。

整改情况:

1)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班子会议讨论事项和学习重要内容。巡察和整改期间,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学习会中多次学习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党员开展爱国主义现场教育,切实加强了意识形态“两个维护”和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

2)通过学习教育,强化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意识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一岗双责”意识,夯实工作责任。整改期间,领导班子成员在深入开展理论学习和扎实开展调研的基础上,分别在各股室讲专题党课8人次,强化意识形态教育,强化政治建设,努力造就政治坚定、纪律严格、作风务实的意识形态工作队伍。

6.综治信访维稳防控工作风险大。

整改情况:

1)按照“控增量、防变量、减存量、提质量”的要求,稳控、化解“两手抓”。

2)切实加强与上级、与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统筹协调各镇(街)成立了专责小组,对各类矛盾纠纷重点、难点问题,协调联动合力化解,增强了联防联控的执行力和凝聚力。以机构改革成立区住建局为契机,针对系列历史遗留问题,主动与区住建局沟通对接,有效化解了一批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

3)我委综治维稳工作人员通过学习浙江“枫桥经验”、“多元化解”等调解工作特色做法,切实增强了做群众思想工作的整体业务素质。对老上访户提出的合情合理的问题,坚持“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原则,帮助其解决。对不服信访处理结果的,协调信访等有关部门耐心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对一些超出政策法律范围之外的要求并有缠访行为的,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扭转其“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心态。

4)协调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区民政局抓好了复退军人服务管理,通过全面的数据采集,加强对退役军人的关怀和服务,营造社会面拥军、关怀退役军人的氛围。

7.推进平安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

1)巡察整改以来,平安创建宣传活动有新成效。通过到镇街举办专场平安(扫黑)宣传文艺晚会,在广场、超市、客运站等人流密集场所创新开展驻点宣传周活动,同时开展平安福进万家宣传活动,实现从农村到社区宣传全覆盖。201910月份起,协调电信公司、移动公司持续3个月向群众定期发送平安公益短信,设置固定电话彩铃宣传,加大云城区平安建设宣传力度,并已在蟠龙天湖广场、市府广场等城区人流密集的地方增设治安岗亭,提高见警率,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安全感、政法工作满意度和平安建设知晓率。

220191119日专题召集各镇(街)召开整改会议,并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镇(街)自查公共视频摄像头损坏的情况,安排专人跟踪负责维护和运行公共视频。区委政法委派出工作组对各镇(街)整改情况进行了核查,目前已经损坏的摄像头均已维修并正常使用。

3)加大了与区财政局的沟通力度,争取区财政局尽快划拨2017年以来“三有”工程“以奖代补”补助,保障各村(居)公共视频维护、管理工作。

8.扶贫工作不够精准。

整改情况:

1)加强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派驻一名二级主任科员担任四坑村第一书记,驻村开展对口帮扶工作,严格落实扶贫工作责任制,对制定的扶贫措施严格审核把关,并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跟踪落实到位。

2)巡察整改以来,对36户贫困户进行了全面入户走访,了解和帮助解决他们的生活所需,帮助3名贫困户进行了房屋修缮和改造;为1623人的贫困家庭学生申请生活费补助;组织贫困户参加上级技能培训、劳动力转移培训等类型培训班32人次。同时加大落实扶贫政策宣传和扶贫工作宣传力度,提高贫困户主动脱贫意识,积极参与到扶贫项目中。

3)严格了扶贫资金管理。进一步完善了扶贫资金运行和项目管理机制,规范扶贫资金投向和使用范围,实行扶贫资金专户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建立扶贫到户资金使用管理公开、公平制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做到公开透明,程序规范,手续完备,发挥效益。目前,共有20户贫困户分别参与“南药牛大力”合作开发种植扶贫项目和入股云浮市宏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扶贫项目。两个项目均是经南盛镇统筹、研究并征询区扶贫办意见,再由驻镇、村、我委帮扶干部和扶贫户讨论研究确定后开展的。同时,我委多次召开班子会议研究扶贫工作,主要领导不定期到扶贫项目基地开展指导工作,确保扶贫项目收益稳定,20户贫困户在2020年全部实现脱贫。

(二)党建责任不落实方面

9.机关党建工作不重视。

整改情况:

1201982日,召开班子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压实主体责任,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定期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严格落实管理制度,确保党建工作扎实开展。1226日,召开班子会议研究部署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有关工作。

2)督促负责党务工作同志既要抓好系统党委的工作,又要抓好机关党建工作。于201910月起,增配1名同志协助党务工作,配优配强党建工作队伍。

3)委主要领导不定期对机关党务工作进行指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制订了2020年党支部会议安排表,同时明确了相关记录人员,确保按要求定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4)针对党建资料不齐全、不规范的情况,20191031日组织负责党务工作的同志参加发展党员的有关工作会议,1121日参加党的建设有关工作会议,进一步加强了对负责党务工作同志的培训和教育,加强对有关工作制度的学习,确保党建资料规范齐全。

10.落实党建工作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

1)进一步规范了党内组织生活,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在年底前召开组织生活会。20191213日召开2019年组织生活会,党支部全体党员在会上认真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强化了党内民主监督,增强了党组织的活力。

2)利用了春节慰问等节点上门关心关爱退休党员,开展送学上门活动,与退休党员谈心交心,让退休党员感受到党的关怀,切实提高退休党员的政治站位,鼓励退休党员积极参加组织生活,特别是积极参加支部会议。20191115日召开的党支部大会,除因行动不便且居住在外地的退休党员未能参加外,其余退休党员均参加了会议。

11.党费未按标准缴交。

整改情况:加强了对负责党费收缴同志的业务培训,确保党费计算符合有关规定,同时针对已经缴纳的党费进行自查自纠,对缴交不足的,依照规定进行了补交。

(三)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抓得不实方面

12.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

1)进一步厘清了政法系统党委与政法委机关的职责分工,明确了区委政法委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220191015日,调整了班子成员分工,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分管领导,并进行深入研究部署,制定了《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具体工作。

13.谈心谈话制度执行有偏差。

整改情况:

摒弃老好人思想,深刻认识“批评指正”就是帮助同志改进,敢于指出存在的问题。整改期间,委主要负责同志共与班子成员开展了谈心谈话12人次,班子成员之间加强沟通交流,大局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同时规范了谈话记录,真实反映谈话情况,及时让谈话人员签名确认,做好了相关记录的存档。

14.党风廉政教育不到位。

整改情况:

1)巡察整改期间,通过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庭审案件视频回放、《永远在路上》等系列反腐教育片,《主题教育先进事迹报告会》、《大山深处的守候》、《永远的长岗坡》等党员教育片,到思劳镇梁桂华故居开展廉政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方式,加强委干部职工纪律作风建设,深刻认识违纪行为严重危害性,从思想根源上起到警示作用。

2)针对违纪的干部,加强思想教育,密切跟踪关注其平时作风表现和思想动态,在日常工作中经常提醒其要汲取教训,防止再次发生违纪行为。

15.审批手续不完善。

整改情况:

1)补充完善了已支出费用的相关手续。针对201811月支付各镇(街)的一笔综治维稳经费,已完善了相关签批手续;针对2019年某次赴外地劝返工作组用餐经费,已补充完善了相关财务手续。

2)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指导,同时完善了委机关《领导班子会议议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各项费用支出审批手续完备,符合各项规定。

16.财务支出不规范。

整改情况:

1)出租政法委宿舍收取的租金已于201995日全部上缴财政专户,明确今后收取的租金将及时上缴财政专户。

2)针对信访局水电费支出问题、有关维稳工作开支的凭证问题,已作出了书面的情况说明。

3)严格规范财务报销手续,明确每笔开支需说明支出经费的用途,确保支出合法合规。

17.落实财经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

(1)对工会开支进行严格控制,开支前制定预算,并严格按预算开展活动。对工会组织的2017年天露山春游活动、2019年白云山法治公园春游拓展活动中超支的经费,由相关人员平均分担负责,并已于202026日将款项退回工会账户。

2)修订完善了《车辆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要求用车人员每次加油均需要清单留底。对无加油明细清单的,已联系中石化公司,将相关明细清单补充完整。

3)进一步规范预算和现金管理,对该支出的项目资金及时划出,避免出现月末库存现金过大的情况。对201812月库存现金过大的情况,已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18.发放文体活动误餐补助缺乏明确依据。

整改情况:

1)进一步规范了补助发放工作,对已发放的各类补助进行自查自纠。依法依规可发放的,提供相关明确依据;对无明确依据发放的误餐补助,进行了全面清退。

19.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

1)对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送治登记表缺少证明材料、多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费在两地重复领取的情况,我委已于20191126日下发通知要求各镇(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送治患者时,补充完善送治登记表的证明材料以及收治医院的接收证明等材料。同时,要求各镇(街)对监护人是否存在两地重复领取监护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死亡后仍领取监护费等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并及时进行整改。

2)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规范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各项流程,从严规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审核把关程序。

20.对下拨的专项补贴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

1)加强对下拨镇(街)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及跟踪。针对可能存在村(社区)干部违规领取专项补贴的现象,下发通知要求各镇(街)重新核实非网格员违规领取专项补贴的名单。经核查,腰古镇因工作需要,部分村干部兼任网格员,但由于村(居)没有及时向镇综治中心报送修改后的网格员名册,导致网格员名单更新不及时。经核查,不存在村(居)干部违规领取专项补贴现象。

2)组织各镇(街)对网格员名单进行重新调整及核实,同时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网格员补贴的发放及监管,确保专项经费专款专用,落到实处。

21.对发现的问题不及时处理。

整改情况:

1)加大对各镇(街)落实工作部署的检查力度,南盛镇已开展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自查自纠工作,并对已迁出精防系统的20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重复申领监护费的情况进行了处理。高峰街道已于2020212日将因当事人不愿领取而未能发放的监护费9665元退回区财政。

2)积极联系上级主管部门,多次组织协调承建商对政法网平台进行维护,并在巡察期间完成了应用平台的维修,目前“政法委综合应用平台”已正常使用。同时,通过组织相关业务人员进行政法网的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了业务人员对政法网的应用能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委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817822,邮箱zfwycyfgd@vip.163.com,地址:云浮市云城区解放中路32号云城区人民政府3楼区委政法委办公室,邮政编码527300

 

 

中共云浮市云城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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