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能
2016年7月,区社工委、区依法治区办职能整合划入区委政法委机关。区委政法委机关设办公室、综合协调股、一股、二股、三股、法治监督股、依法治区工作股7个股室。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区委政法委机关,共有编制20名,其中行政编制16名,后勤事业编制4名。2016年12月底我委共有在职人员18人,退休人员5人,相对固定临时工3人。
三、部门决算表格
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决算总规模、各项收入决算。格式如下:
2016年收入决算3,708,382.82 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3,589,553.79 元,其他收入118,829.03 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支出决算3,380,396.66 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 2,876,231.76 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 3,380,396.66 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96,787.41 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9,383.60 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82,396.62 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3,0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8.6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车保有量3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3.76 万元,平均每辆1.25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0.6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用餐。
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17万元。